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工作流程
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工作流程
序 | 时间 | 工作内容 | 责任者 | 备注 |
1 | 3月1—31日 | 申请人按要求填写“答辩资格审查表”,并到所在系及院相关处室办理资格审查手续,由系里统一或本人直接交学位办。 | 申请人 各系 相关处室 | 1、提前查询学分、发表的论文;2、提前定稿学位论文;3、提前交清学费。 |
2 | 3月31日前 | 按要求填写和报送“拟毕业博士生名单数据库表”。 | 各系 | 通过电子邮件报送学位办。注意匿名评阅名单封库时间,过时按延期处理;封库前可对名单进行微调。 |
3 | 4月1—5日 | 学位办整理各系上报的名单,并组织抽签工作确定匿名评阅名单,网上公布抽签名单,通知相关教学系、处室;各系通知学生。 | 学位办 各系 | 名单封库后,一律不能再更改名单内容。各系所报名单将作为匿名评阅抽签系统的数据源,应保证上报名单内容准确无误。 |
4 | 4月6—10日 | 系里确定评阅专家;学生按匿名评阅要求印制4本论文交系里;因故不能参加匿名评阅而申请延期毕业者,下一年直接参加匿名评阅,学位办在网上公布延期名单。 | 各系 申请人 学位办 | 1、学生印制匿名评阅论文的具体时间各系自定;2、系里负责检查送出评阅的论文符合匿名评阅的要求(隐名处理)。 |
5 | 4月11—15日 | 寄送匿名评阅的论文、评阅书、聘书等(可通过快递公司或邮局特快专递等方式)。 | 各系 | 具体时间各系自定。2人以上参加匿名评阅,请在相关材料上编号。 |
6 | 4月16日 —5月9日 | 专家评阅。 | 各系 | 注意回收评阅书的时间,以免延误系里的答辩工作。 |
7 | 5月10—31日 | 1、各系收集评阅专家意见,并将意见反馈给学生和导师;2、匿名评阅通过的,学生第二次印制论文,系里安排论文答辩;3、匿名评阅未通过的,各系将其名单报送学位办,并办理延期手续。 | 各系 申请人 | 评阅专家意见由系里留原件(答辩完成后交学位办存档),将复印件反馈给学生和导师。 |
8 | 6月1日— | 整理匿名评阅材料及自存档案。 | 各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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