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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学在职博士入学,单位同意是关键吗?

在法治建设不断推进的大背景下,法学在职博士成为许多法律从业者提升自我的重要选择,然而报考法学在职博士时,是否需要单位同意,成为不少考生心中的疑问。

一、招生单位的规定:单位同意函有时是必需品

不少院校在招收法学在职博士时,要求考生必须获得所在单位的同意。例如,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 2025 年非全日制法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要求考生经所在单位推荐,并同意考生按照非全日制定向培养的方式进行学习。社会科学院法学院也要求考生在报考定向就业的法学在职博士时,需提交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。

这是因为法学在职博士的学习需要合理协调工作与学习时间,单位的支持至关重要。而且定向就业的法学在职博士,毕业后需回到原单位工作,单位同意函是保障各方权益的重要依据。

二、工作单位的管理:不同单位态度差异大

在国有企业、事业单位及政府机构中,通常有较为严格的人事管理规定,这些单位往往要求员工在报考法学在职博士前,必须征得单位同意。一方面,单位希望员工通过深造提升专业能力后,能更好地为单位服务;另一方面,单位也需要合理安排工作,确保员工学习期间各项工作不受影响。

相较之下,私有企业及外企在员工报考法学在职博士的问题上态度更为灵活。这类企业更注重员工的个人发展和能力提升,通常不会明确禁止员工报考,但也很少会像国有企业等那样主动提供支持,如报销学费、调整工作时间等。

三、个人发展角度:单位支持助力学业与职业共赢

即使招生单位和工作单位未明确要求,从个人职业发展的角度来看,争取单位的支持也大有裨益,单位的支持不仅能为你提供更宽松的学习环境,如在课程学习、实地调研、论文撰写等环节给予时间上的理解与支持,还可能带来更多的实践机会和资源。例如,单位可能会让你参与一些高水平的法治实践项目,将所学法学理论知识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,提升解决复杂法律问题的能力,实现学业与职业的良性互动。

报考法学在职博士是否需要单位同意,取决于招生单位的具体要求以及所在单位的管理政策。但无论如何,与单位进行充分沟通,争取理解与支持,对你的报考之路以及未来的职业发展都大有裨益。

如果你对报考法学在职博士还有更多疑问,不妨咨询在线老师,他们会结合你的个人情况,为你提供专业详细的解答,助力你顺利开启法学在职博士的求学之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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